專題文章 : 注意事項
學生與家長注意事項 |
簽 名 : |
請家長於學生每堂下課後,查閱聯絡簿並簽名。 |
請 假 : |
學生請假,請提前透過聯絡簿告知,若是臨時請假,請於上課開始前透過電話告知。 |
補 課 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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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 費 : |
收費以一期為單位,請在開課前完成繳費動作。 |
國定假日 : |
如遇國定假日,課程順延,若有另外通知,則不在此限。 |
天然災害停課標準 : |
依當地縣市政府發布之停課公告執行。 |
退費規定 : |
依政府規定,當期上課日未逾三分之一者,退還已繳學費之半數;當期上課日已逾三分之一者,不予退還。 |
教 材 : |
教材若經使用,不得退費;若教材遺失,請老師安排重新訂購。 |